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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林业: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4-28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2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内召开 4 次监事会议,一年来,全体监
事能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各项活动,并发表意见。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会
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会
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到
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
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非标事
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一年来,公司运作能严格遵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本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资产交易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
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未
损害公司利益。
    6.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本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7、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部分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8.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
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
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
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