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总经理叶豪先 生辞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叶豪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叶豪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叶豪 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书》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