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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置: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启动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3-05-25  

                        证券简称:ST美置          证券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3-4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启动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锦程”、
“被申请人”)收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硚口区法院”)
送达的(2023)鄂 0104 破申 5 号、(2023)鄂 0104 破申 5 号之一《决定书》,
硚口区法院决定对美好锦程启动预重整,指定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武
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硚口区法院决定对美好锦程
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其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2、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美好锦程的重整申请且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美好锦程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其恢复正常业务发
展,推动其经营情况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若重整失败,美好锦程将存在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预计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低于 1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全资子公司预重整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好锦程因与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硚口区国资公司”、“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硚口区国资公司
以“被申请人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硚口区
法院申请对美好锦程破产预重整。
    近日美好锦程收到硚口区法院送达的(2023)鄂 0104 破申 5 号、(2023)
鄂 0104 破申 5 号之一《决定书》,硚口区法院决定对美好锦程启动预重整,
指定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
时管理人。具体如下:


    (一)预重整申请简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
道 213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30021766620;法定代表人:姜雯。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特 4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090831819M;法定代表人:柳井利;注册
资本:5,000 万元;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27 日;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销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美好锦程经审计净资产-60,404.19 万元,2022 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942.45 万元,利润总额-13,728.50 万元,净利润-13,743.53
万元。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美好锦程未经审计净资产-62,561.07 万元,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55,624.22 万元,利润总额-2,156.88 万元,净利润
-2,156.88 万元。
    3、申请事项:鉴于被申请人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预重整。
    (二)法院启动预重整情况
    1、决定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2、硚口区法院(2023)鄂 0104 破申 5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3 年 5 月 16 日,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对武
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书面
同意进行预重整。为了有效识别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
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本院决定启动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
公司预重整程序。
    在预重整期间,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
    (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资产及负债情况的调查,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
对资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
    (四)停止主动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五)与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六)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
    (七)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1、管理人:硚口区法院指定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武汉美好锦程
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2、硚口区法院(2023)鄂 0104 破申 5 号之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为帮助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脱困重生,推动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
限公司重整工作顺利开展,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
限公司清算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本院指定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
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
列职责: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二)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现有固定资产和已有经营事务;
    (三)监督债务人充分披露涉及重整信息;
    (四)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五)负责开设管理人专用账户,管理债务人资金,并保障资金安全;
    (六)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
预重整方案;
    (七)通过召开债务人及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有关主管部门
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会议,或者书面方式征求对预重整方案的意见;
    (八)定期向本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根据情况向本院提交终结预重整
程序申请或预重整工作报告;
    (九)本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美好锦程被申请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美好锦程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 2021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等综
合因素影响,美好锦程出现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经营所产生的包括工程款
在内的各类应付款项,各施工单位断续停工,已售部分房屋无法按期交付。预
重整能够集中法院、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各方面的力量,对其进行全面整顿和
调整。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美好锦程的重整申请且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
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美好锦程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其恢复正常业务发展,
推动其经营情况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截止目前,美好锦程的预重整暂时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由
于尚未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无法准确预估预重整资产处置结果和长期股权投资
可回收金额,公司将根据最终预重整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


    四、风险提示
    1、硚口区法院决定对美好锦程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其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且若重整失败,美好锦程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进
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根据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预计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低于 1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3)鄂 0104 破申 5 号《决定书》
    2、(2023)鄂 0104 破申 5 号之一《决定书》
    3、《破产申请书》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