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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控股: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因关联方运营状况变化和我方
           日常生产及运营管理实际需要,2018 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张家口金鸿液化天
           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金鸿液化”)委托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储液化”)加工 LNG(液化天然气),实际发生金额为 923.28
           万元。该交易事项已超出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现给予追认。

               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2,048.44 万元,2018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2,499.83 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
           劳务、购置商品 2178.74 万元,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10321.09 万元。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交易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追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类别                                           原则                     发生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人
              张家口国储液化
提供的劳                         委托加工    市场定价        -          923.28           -
              天然气有限公司
务、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盛团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5564850211U
                 住所:张家口市宣化区沙岭子镇屈家庄(东山产业集聚区内)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天然气、正已烷);液化天然气销售;对
             燃气管网工程、液化天然气项目投资;燃气应用技术、天然气高端产品开发、新
             能源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储能源”)持有
             国储液化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储能源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8,737.58 万元,净资产-10,645.30
             万元,营业收入 10,430.74 万元,实现净利润-8,970.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二)关联关系分析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为国储能源董事长,国储液化为国储能源全资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国储液化为公司
             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经过友
             好协商,就张家口金鸿液化委托国储液化提供天然气液化加工事项达成相关协
议。
    张家口金鸿液化自主采购天然气交付国储液化,委托对方以天然气为原料进
行液化加工处理,生产 LNG 产品,并支付加工费用。合同涉及加工费金额为 3000
万元(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委托加工期限为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加工协议之日起,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
    加工费根据生产量核算,总计约 3000 万元,以实际生产量为依据结算;计
量方面,日加工量以国储液化计量撬流量计测量值为准。张家口金鸿液化预付款
项用于国储液化启动的前期工作,启动后双方于每月 25 日进行对账确认,并结
清当月的加工费。国储液化按照双方对账确认单及时开具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
票。生产出的 LNG 全部归张家口金鸿液化所有,LNG 出罐销售量以对方地磅实际
过磅数量为准。生产及存储期间双方每日定时记录储罐液位高度变化,直至 LNG
全部售出。双方同时对每天的 LNG 出罐销售量进行统计确认,LNG 存储及装车过
程中产生的自然损耗由张家口金鸿液化承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扩张下游 LNG 市
场,拓展公司盈利空间,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上述关联方厂房设备所在区域与我
方相关下游业务区域距离较近,可有效降低后期运输成本,提高供货效率;与上
述关联方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双方
之间的公平、互惠的合作。
    2、定价公允性及收付款合理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相关采购付款定
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双方确认的交易量逐步分批付款。定价方式及收付款
模式合理公允。
    3、交易的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市场区域持续扩张,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
优势互补,推动下属企业市场扩张,降低成本,发挥协同效益,预计此类交易在
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在发表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就该事项通知我们
并进行充分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
真地了解和查验,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
入探讨,认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是为了扩张自身的业务,可以有效降低相
关业务成本,有利于拓展公司盈利空间,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追认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