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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鸿: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25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3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
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3 年 6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
 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
 类推。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
会提案 1、2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5 月 25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3 年 6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0,信函请注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电话:010-82809445-8020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E-mail: ym33133@126.com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为以下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