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 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房屋租赁变更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控股”)租赁新 的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办公需求。本次房屋租赁变更交 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洪志良、李伟群、杨利成 2021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