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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9-12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接到公司股
东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康田实业所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康田实业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
司的公司股份 24,000,000 股(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83%),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公司股东康田实业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学军
路证券营业部的公司股份 8,330,000 股(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2%),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目的
                          (股)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办理解除   浙江稠州商业
           控股股东的            2019 年 5
康田实业              23,600,000              质押手续   银行股份有限     5.73% 经营
           一致行动人             月 16 日
                                                为止     公司福州分行
                                              办理解除   浙江稠州商业
           控股股东的            2019 年 5
康田实业              16,400,000              质押手续   银行股份有限     3.98% 经营
           一致行动人             月 16 日
                                                为止     公司福州分行

    上述质押事项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

                                         1
为 731,054,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05%),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610,193,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7%);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620,370,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586,812,7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9%);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411,785,923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0.17% ), 累 计 已 质 押 的 股 份 数 为
411,353,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6%)。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
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提前购回委托单、部分购回交易委托书;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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