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2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46.13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4.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837.31 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8.72 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062.16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
属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台州
椒江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阳光城置业”)接受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提供的1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荣安阳光城置业以其名下
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荣安阳光城置业提
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
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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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22 日和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
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 2020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
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98.30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负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
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
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20-08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0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亿元,使用0元,从参股子公司苏州
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004亿额度中调剂2亿元额度至荣安阳光城置
业。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3亿元。
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2020年度担保额度调剂调入方情况
2020年3月 2020年担保 本次调剂 含本次公
本次调入 实际使用 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负 计划额度(含 后计划担 告已使用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保额度
债率 已调整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台州椒江方远荣
安阳光城置业有 90.51% 1 2 3 0 3 0
限公司
2020年度担保额度调剂调出方情况
2020年3月 2020年担保 本次调剂 含本次公
本次调出 实际使用 可用担
公司名称 31日资产 计划额度(含 后计划担 告已使用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保额度
负债率 已调整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苏州隽泰房地产
93.97% 2.004 2 0.004 0 0 0.004
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台州椒江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2月1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黄强;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银泰城1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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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汇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40%股权,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台州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有3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
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700.08
负债总额 47,700.00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47,700.00
净资产 5,000.08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0781
注:台州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正式成立,无2019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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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
米)
台州椒江方 浙(2020) 台州市椒江区洪
住宅用
远荣安阳光 台州椒江不 家街道中心大道
10.41 75,972 2.4 ≥25% 地、商服
城置业有限 动产权第 以西、规划道路
用地
公司 0015378号 一以北地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持有3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荣安阳光城置业接受农业银行台州经济
开发区支行提供的1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荣安阳光城置
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荣安阳
光城置业提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荣安阳光城置业项目进展顺利,
偿债能力良好,同时荣安阳光城置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
3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 3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
城置业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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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荣安阳光城置业为公司持有 3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
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荣安阳光城置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
资提供 3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 3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荣
安阳光城置业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荣安阳光城置业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46.13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4.64%。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837.31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13.08%。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8.7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9.43%。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062.16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
资产 397.15%。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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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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