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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0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2-01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17 日 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6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2年6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宾馆二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股 201,865,611,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23.3647%,中小投资者 15 人,代表股份 1,865,611 股。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0,43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23.199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25,8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

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津
贴)金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 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4-
   同意 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5740%;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 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5740%;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5-
   同意 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5740%;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9、《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3228%;
   反对 1,367,0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677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 4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7258%;
   反对 1,367,01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3.27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6-
    同意 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5740%;
    反对 1,425,81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选举戚安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4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937%;
    反对 1,372,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6798%;
    弃权 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0.026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5740%;
    反对1,372,4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3.5636%;
    弃权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4%。

    (2)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做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韩明   宿秀兰
    3.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7-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