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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茂)2023-04-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经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8月5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
2022年新当选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
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的情形。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出席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
独立董事姓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参加董事会                   式参加董
    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张洪茂                 3              0          3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
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促进规范
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相关意
 见已被公司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姜大广先
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
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庄旭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
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详情请参看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深入了解;
此外,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需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年报的编制说明,了
解和掌握了公司2022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仔细审阅了相关
材料,并及时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保持要求
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及时予以公告,并关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
的相关信息,协助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能够通过专线
电话、公司网站、互动易等方式,及时与投资者保持交流和沟通。

    六、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了
2022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的学习,并于规定时间内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除正常履
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外,未有其它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未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集投票权的情形;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2023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
 公司董事会提供参考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坚决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对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给予
 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签名): 张洪茂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