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度,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 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
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议案》;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3.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关于选举金江桂先生担任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5.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
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滥用职权、
损害股东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完全合法;公司董事、经
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了公
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认为公司能认
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准的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
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全体监事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监事会监督水平,不断完善监事
会工作机制和内部建设,使其符合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督管理新形式、新规定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加
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层合规经营的
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