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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7-30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07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14:3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
开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投 票 时 间 为 : 2016 年 7 月 29 日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8
日15:00 至2016年7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的股东共计21人,代表股份479,903,2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5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479,859,72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494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43,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
股份43,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62%。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吴斯远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68,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35,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684,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9%;反对
35,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Getty Images SEA Holdings Co.,
Limited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70,7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678,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9%;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联景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8 条规定,本议案须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3,034,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678,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9%;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收购联景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034,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678,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9%;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款,本议案须要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79,870,7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678,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9%;反对
32,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姚培华、王冰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