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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9-04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
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
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自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会 6 号文件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应收
票据”项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
明确或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
延收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
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列报内容。对于已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企业,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新增“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用于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
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