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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对外投资公告2011-01-13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100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研究,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达成初步意向,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信信托“中信智赢2号基金集合信托计划”,投资期限预定为3年。 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CITIC TRUST CO.,LTD.”(简称“中信信托”)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成立于1988 年3 月5 日。公司股东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 亿元(其中,外汇2,300 万美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中信智赢2号基金集合信托计划 2、 发行机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规模:公开对外募集优先级信托资金总规模2.1亿元,首期拟募集优先级信托资金1.6亿元。 分层:项目采用分层机制,优先级和普通级信托收益权规模的比例不超过3:1。优先级收益权预期收益率为:10.5%(300万含以下),11%(300万-1000万),11.5%(1000万含以上) 4、 信托期限:三年。信托计划成立满一年后,受托人有权自行决定提前终止。 5、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每年分配信托收益,到期归还信托本金。 6、 流动性安排:优先级收益权可以转让,但不可拆分转让;不可提前赎回。 7、 投资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2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中信智赢2号基金集合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募集的优先级受益权的金托资金规模最低为1.2亿元,最高为2.1亿元。优先级收益权的规模与普通级收益权的规模的比例不高于3:1。 (3)信托计划的期限:预定为3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 (4)收益人:初始收益人为委托人。 (5)优先级收益权的年预期收益率:信托本金余额小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年预期受益率为10.5%;信托本金余额大于300万元小于1000万元的,年预期受益率为11%;信托本金余额大于1000万元的,年预期受益率为11.5%。 (6)信托财产的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受托人将运用信托资金投向符合投资标准的企业进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组合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偿还贷款本息、分配利润、减资以及出售信托财产等方式实现获利退出。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短期投资、信贷资产买卖、证券一级市场申购、债券投资以及其他低风险且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有价证券投资。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信托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五、风险控制: 此次投资事项面临的风险揭示:①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和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②受托人承诺以收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本信托计划的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但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③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承担。④受托人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受托人赔偿不足时由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承担。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此次投资事项经过充分论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负责人为公司总会计师邓发。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投资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独立董事意见3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中信智赢2号基金集合信托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2、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信托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