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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2011-03-2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0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0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审议;

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信息,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规范性,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夏清             5                  5              0        0


     郭明瑞            5                  5              0        0


     吕永祥            5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

况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

告期内,我们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2010 年 8 月 5 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关于有关事项的专项


                                                                         1
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们认真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

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

关联交易、投资、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作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10 年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夏清

                               2011 年 3 月 25 日




                                                                         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0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0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审议;

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信息,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规范性,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夏清             5                  5              0        0


     郭明瑞            5                  5              0        0


     吕永祥            5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

况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

告期内,我们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2010 年 8 月 5 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关于有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3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们认真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

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

关联交易、投资、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作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10 年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明瑞

                               2011 年 3 月 25 日




                                                                         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0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0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审议;

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信息,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规范性,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夏清             5                  5              0        0


     郭明瑞            5                  5              0        0


     吕永祥            5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

况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

告期内,我们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2010 年 8 月 5 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上发表了《关于有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5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们认真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

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

关联交易、投资、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作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10 年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吕永祥

                               2011 年 3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