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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8-08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102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5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8 月 2 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同期发布的编号为 2011021-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变更对子公司出资方式的议案》;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控股子公司出资方式的议

案》,公司拟以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高压变频省级鉴定技术成果及高压变频

技术专利按照评估价值加现金的方式,与原来投入的土地房产进行等价资产置

换,变更对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技”)

的出资方式,同时变更东方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高压变频器生产商和节能服务系统

提供商。在后期变更出资方式的过程中,公司未能与东方科技的另一股东中国机

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就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等关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公司

变更对东方科技的出资方式的方案无法实施。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关

于变更对控股子公司出资方式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在烟台高新区购置土地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在烟台高新区

购置土地的议案》,决定以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方科技”)为平台,在烟台高新区购置一宗土地建设东方科技园,着力发
展高压变频器、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环保产业。由于东方科技资产结构不合理,

                                                                             1
固定资产比重大,流动资产比重过小,不足以支持大规模的投资建设,公司决定

变更出资方式。方案实施后将改善东方科技的资产结构,为东方科技购置土地并

进行科技园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在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过程中,公司未能与东方

科技的另一股东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就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等关键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公司变更对东方科技出资方式的方案无法实施。鉴于上述情

况,公司决定终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在烟

台高新区购置土地的议案》,拟另行设立全资子公司购置烟台高新区的土地,进

行东方科技园建设。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烟台东方科技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的议案》(详

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期发布的编号为 2011022-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关于子公司在烟台高新区购置土地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子公司出资方式

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在烟台高新区购置土地的议案》,详见公司编号

2011005-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在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过程中,公司未能与东方科技的另一股东中国机电

出口产品投资公司就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等关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公司变

更对东方科技出资方式,并以东方科技为平台在烟台高新区购置土地的方案无法

实施。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终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在烟台高新区购置土地的议案》,另行设立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科

技环保节能有限公司购置烟台高新区的土地,继续进行东方科技园建设。
    该宗土地面积约为 220 亩,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土地购置金额大约 5500 万元,购买程序为政府相关部门拟定土地供应方案, 政
府相关部门在媒体上发布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土地竞买者在公告期限内报名、缴
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供竞买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根据竞买报名
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土地竞买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三家以下采取挂牌方
式出让,三家以上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 ,
土地出让活动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根据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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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购置土地事项将跟据业务的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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