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3-2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有关要求,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财务审计机构连续十年为公司服
务,在审计过程中该所及该所人员能够按照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标准进行工
作,通过对该所审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观察,以及对该所以
前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内部规范控制和业务发展进行充分了解后,我们同意公
司继续聘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制定和完善了涵盖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进行,对子公
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重点
活动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和公司资产的
安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董事会未进行现金分配的独立意见
(一)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及分配情况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年度可分配利润
(含税)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0 年 0.00 20,112,930.61 0.00% 32,271,488.99
2009 年 0.00 19,561,942.63 0.00% 20,447,032.77
2008 年 0.00 16,990,717.34 0.00% 7,488,818.1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0.00%
(二)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现金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增强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完善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公司当前面
对的主要问题,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2011 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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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产品的升级。
(三)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处在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提高和完善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是公
司面对市场竞争实现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 2011 年度不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我们认为这项决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 夏清 郭明瑞 吕永祥
2012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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