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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09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2年8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振华;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6人,代表股份数量
193,622,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80%。
    3.公司董事长丁振华,董事杨恒坤、马鹏祥、陈勇、李小滨、王清刚,独立
董事郭明瑞、吕永祥,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巨升,监事孙江国、王永,公司总会计
师邓发出席会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孙广亮、穆慧明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同意 193,622,1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穆慧明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