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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告2015-04-04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度,根据业务发展状况预计公司欲向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销售商品,属于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商品销售额为1200万元。2014年度同
   类型的交易发生额为167万元。
       2、2015年度,公司预计向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海
   华电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属于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2000万元。2014
   年度同类型的交易发生额为950万元。
       3、2015年度,公司预计向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
   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发生的采购商品业务约为2500万元。2014
   年度同类型交易发生额为 544元。
       4、2015年度,公司预计向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预计发生
   的商品采购额为1200万元。2014年度没有发生同类型的交易。
       前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5 年预计 2014 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200            167
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烟台东方海华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2000            950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00            544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1200            0
       二、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恒坤,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计算机及外部设
   备、电力调度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机房设施、仪器仪
   表、汽车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1
    2、烟台东方海华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恒坤,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电力自
动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不含移动电话)、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
统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电器及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
元器件、工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注塑模具、家用电器、体育器材、
针纺织品、服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3、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射频读写设备、射
频天线、标签、软硬件中间件、智能卡、自动识别产品、计算机系统及软件、传
感器、船舶电子、GPS等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4、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恒坤;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建筑节能产品、
工业节能产品、中央空调节能产品、建筑智能化及自动化系统产品的研究、开发、
生产加工,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方案设计、咨询、维护、能
耗检测及节能改造服务。
    5、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海华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
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遵
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
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
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
行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
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


                                                                      2
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
为公司预计 2015 年度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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