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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下午15:00至

2019年3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振华先生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代表股份数量556,384,52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98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人,代表股份25,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0.0019%。
                                   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                 有效表决权                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556,408,426          99.9997%       1,845          0.0003%       0                   0        通过

           以上议案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股数                                股数                             股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07,720         99.6973%           1,845            0.3027%             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杨芳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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