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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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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贺占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占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永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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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854,381,939.79              19,381,734,997.38                         1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78,654,621.25               6,059,739,913.26                         43.2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31,234,905.29                     30.21%         5,787,870,140.40                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12,033.00                    481.86%           50,417,070.33              -34.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434,699.55                    358.56%           45,213,478.02              -27.6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27,704,258.83              -47.1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                  200.00%                    0.02              -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                  200.00%                    0.01              -8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7%                    0.14%                   0.83%                -0.4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245.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807,348.8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52,183.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27,042.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5,652.42

合计                                                                              5,203,592.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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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2,87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质押         1,266,169,134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13% 1,331,491,995    1,035,634,364
                                     法人                                                      冻结           153,535,999

汇安基金-光大银行-华鑫信托-华鑫 境内非国有
                                                        3.45%   134,507,575     134,507,575
信托18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人

中融基金-海通证券-厦门国际信托-
                                     境内非国有
厦门信托鹭岛和风 1601 号证券投资集                      3.37%   131,590,909     131,590,909
                                     法人
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富基金-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
                                     境内非国有
华鑫信托183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2.88%   112,481,060     112,481,060
                                     法人
计划

中信建投基金-广州农商银行-华鑫国
                                     境内非国有
际信托-华鑫信托153 号证券投资集合                      2.88%   112,462,121     112,462,121
                                     法人
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民生加银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
                                                        2.07%    80,869,564               0
理有限公司                           法人

北京千石创富-民生银行-民生加银资 境内非国有
                                                        1.94%    75,782,607               0
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金元顺安基金-农业银行-厦门国际信
                                     境内非国有
托-厦门信托鹭岛和风 1602 号证券投                      1.85%    71,969,696      71,969,696
                                     法人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富基金-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
                                     境内非国有
华鑫信托18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1.74%    67,859,849      67,859,849
                                     法人
计划

                                     境内非国有
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4%    56,121,419               0 质押               56,121,419
                                     法人

注: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后被重复司法冻结的情况。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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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5,857,631 人民币普通股            295,857,631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869,564 人民币普通股             80,869,564

北京千石创富-民生银行-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
                                                                 75,782,607 人民币普通股             75,782,607
公司

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121,419 人民币普通股             56,121,419

南昌中科摇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3,448,969 人民币普通股             53,448,969

赵青青                                                           28,45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51,200

上海塔彧毅股权投资基金(上海)中心(有限合伙)                   17,816,322 人民币普通股             17,816,322

杨全玉                                                           14,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00,00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0,099,901 人民币普通股             10,099,901

牛涛                                                              7,8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7,851,800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加86.3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5.75亿元。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减少33.3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的票据较多。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249.46%,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增加形成的应收款有所增加。
    公司预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250.46%,主要原因是公司贸易业务预付的货款增加。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513.5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本期办理定期存款6亿元,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增加62.3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部本期增加借款9亿元,子公司净增加借款7.89亿元。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较年初减少100%,是因为公司本期处置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公司应付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32.6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开立的票据较多。
    公司预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74.55%,主要原因是公司贸易业务预收的货款增加。
    公司应付股利期末较年初减少65.6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支付股东分红款7500万元。
    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较年初增加30.96%,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拟出售铁路项目前期收到的款项6800万元。
    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增加88.81%,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付债券8.26亿元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科目。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3亿元的其他流动负债。
    公司应付债券期末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付债券8.26亿元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公司长期应付款期末较年初减少52.1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3亿元。
    公司股本期末较年初增加140.95%,主要是公司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2.95亿股,非公开发行股票9.87亿股,股本共增
加22.82亿股。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2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9.74%,主要原因是本期贸易业务发生的营业收
入和营业成本有所增加,同时上年同期博源联化处于停车阶段,本期博源联化正常生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都增加。
    公司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686.8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联营企业亏损较多,公司确认的投资损失增加。
    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81.86%,主要原因是本期煤炭价格上涨,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
较多。
    公司本期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较多。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9月2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86,767,673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至此,公司总股本由2,914,005,319
股增加至3,900,772,992股。详见公司2016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016 年 09 月 28 日
                                                                           公告编号:临 2016-063




                                                                                                                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千
             石创富资本
             管理有限公
             司;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通
                                      本次发行的 4 名特定投资者--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基金管理有                                                                     2015
                                      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限公司;财通   股份限售                                                         年 01          已履行完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将本次认购的股            1年
             基金管理有    承诺                                                             月 16          毕
                                      票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
             限公司;财通                                                                    日
                                      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
资产重组时 限公司;财通
所作承诺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正在履行
                                      关于依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
                                                                                                           中,公司和
                                      针对附件所列房产权属的瑕疵问题,本公司将确保中源化
                                                                                                           博源集团
                                      学及下属企业在该等房产取得规范、有效的权属证书之
                                                                                                           正就中源
                                      前,能按照现状使用该等房产。如未来上市公司在正常运
                                                                                            2014           化学房产
             内蒙古博源               行中,因该等房产瑕疵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而遭受
                                                                                            年 09          权证办理、
             控股集团有    其他承诺 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足额补偿;同时,如果在本次重              2年
                                                                                            月 22          登记情况
             限公司                   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2 年内仍不能完善前述房产瑕疵问题,
                                                                                            日             进行核实、
                                      本公司将按该等房产支付对价的等值现金向上市公司回
                                                                                                           确认,公司
                                      购该等房产;若发生上述回购情形的,本公司将按照市场
                                                                                                           将根据进
                                      公允价格将回购的房产出租给上市公司使用,以保障上市
                                                                                                           展情况及
                                      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时进行信


                                                                                                                        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息披露。

                        关于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 2 年内,中源化学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采集卤用地
                        使用权。在中源化学采集卤用地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若 2014
内蒙古博源
                        中源化学不能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采集卤用地土地使用 年 09               已履行完
控股集团有   其他承诺                                                                  2年
                        权,本公司将确保中源化学能按照现状使用该土地。对中 月 22               毕
限公司
                        源化学既不能按照现状使用且不能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 日
                        采集卤用地使用权而影响中源化学生产经营进而对上市
                        公司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予以足额现金补偿。

                        本次交易中源化学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
                        终评估结论及作价依据,其中涉及桐柏安棚碱矿、吴城天
                        然碱矿、查干诺尔碱矿三项采矿权的评估采用收益法。针
                        对上述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采矿权的盈利预测,远兴能源与
                        博源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
                        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1)利润补偿期间: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后的利润补偿期间为交易完毕后的当年及之后
                        的两个会计年度,即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如本次
                        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利润补偿期间顺延。2)盈
                        利承诺:以《拟购买资产评估报告》为准,桐柏安棚碱矿、
                        吴城天然碱矿、查干诺尔碱矿(以下合称"标的矿权")合
                        计所对应的 2014 年至 2016 年预测的净利润为:24,859.02
                        基于上述,博源集团作出如下承诺:标的矿权合计所产生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4
                        2016 年度均不低于 24,859.02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年9月
                        "),标的矿权的承诺净利润与标的矿权收益法评估预测净
                                                                                2014   22 日
内蒙古博源   业绩承诺 利润一致。3)补偿义务及方式:标的矿权合计所产生的
                                                                                年 09 至       正常履行
控股集团有   及补偿安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实际净利润")在
                                                                                月 22 2016     中
限公司       排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中的任一年度低于
                                                                                日     年 12
                        24,859.02 万元,博源集团需以股份形式补偿上市公司,即
                                                                                       月 31
                        上市公司以 1.00 元回购博源集团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
                                                                                       日
                        份,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回购股份数量=(截至当期
                        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利
                        润补偿期间各年承诺净利润总和×远兴能源本次购买资产
                        非公开发行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量。博源集团向远兴能源
                        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博源集团本次以其持有的中源化
                        学 57.51%股权取得的远兴能源发行股份数。博源集团因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取得的远兴能源发行股份数为
                        438,301,359 股(以实际取得的股份数为准)。自《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上市公司以
                        转增或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博源集团持有的上市
                        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博源集团补偿的股份数量将调整为:
                        按上述回购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4)补偿实
                        施:上市公司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终了后,聘请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矿权当年实现的实

                                                                                                          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际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90
                         日内,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回购博源集团
                         持有的上市公司相应数量的股份并予以注销。上市公司应
                         就《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应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召开
                         股东大会,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事宜。如盈利补偿期限届
                         满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针对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另有
                         规定或要求的,双方可以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补偿事宜。博源集团应根
                         据上市公司的要求,签署相关书面文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办
                         理股份回购注销事宜。5)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的减值测
                         试: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
                         专项审核意见。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如:标的矿权期末
                         减值额/标的矿权本次评估值>利润补偿期间内已补偿股份
                         总数/标的矿权评估值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数,则博源集团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标的矿权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利润补偿期间内已补
                         偿股份总数。若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
                         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已补偿股份数应相应调整。

内蒙古博源
控股集团有                                                                     2014
限公司;北京   股份限售 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年 09          正常履行
                                                                                       3年
中稷弘立资    承诺       内不转让。                                            月 22          中
产管理有限                                                                     日
公司

                                                                                              博源集团
                                                                                              已履行了
              关于同业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3 年内,除国家政策原因外,博源                  对外出售
              竞争、关                                                         2014
内蒙古博源               集团将采取交易所挂牌、向商业伙伴推荐等方式,向无关                   ZLELEM
              联交易、                                                         年 09
控股集团有               联第三方转让 ZLELEM 公司、华鼎矿业的控股权;且在              3年    公司的控
              资金占用                                                         月 22
限公司                   该期间,ZLELEM 公司、华鼎矿业不实质开展与远兴能源                    股权的承
              方面的承                                                         日
                         煤炭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诺,其他承
              诺
                                                                                              诺正在履
                                                                                              行。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                    博源集团
              关于同业 其他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保证将来不                     已履行了
              竞争、关 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2014           对外出售
内蒙古博源
              联交易、 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 年 09                博源实地、
控股集团有                                                                             长期
              资金占用 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及相关企 月 22               ZELEM 公
限公司
              方面的承 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        日             司的控股
              诺         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权的承诺,
                         (1)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公司                    其他承诺



                                                                                                           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如本公司及相关                正在履行。
                      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
                      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有利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其他措施。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所
                      控股的部分煤炭类资产即 ZELEM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ZELEM 公司")、锡林郭勒盟华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鼎矿业")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博源实地")未注入上市公司。ZELEM 公司及华鼎
                      矿业目前尚不具备实质性开采条件,预计具备生产开采条
                      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和较长时间;博源实地开展的煤炭进
                      口贸易业务和策克口岸物流园区服务业务与上市公司煤
                      炭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对外出
                      售 ZELEM 公司、华鼎矿业、博源实地的控股权。本公司
                      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起,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及相关
                      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
                      支。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1、本人及相关企业保证将来不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
                      本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
                      束,如果将来本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人承诺
                      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人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
                      至全部转让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
                      如本人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                   实际控制
                      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              人已履行
             关于同业 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                  了对外出
             竞争、关 日,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2014           售博源实
             联交易、 所控股的部分煤炭类资产即 ZELEM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年 09            地、
戴连荣                                                                            长期
             资金占用 简称"ZELEM 公司")、锡林郭勒盟华鼎矿业有限公司(以 月 22           ZELEM 公
             方面的承 下简称"华鼎矿业")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以 日              司的控股
             诺       下简称"博源实地")未注入上市公司。ZELEM 公司及华                   权的承诺,
                      鼎矿业目前尚不具备实质性开采条件,预计具备生产开采                 其他承诺
                      条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和较长时间;博源实地开展的煤炭                 正在履行。
                      进口贸易业务和策克口岸物流园区服务业务与上市公司
                      煤炭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博源集团将对外
                      出售 ZELEM 公司、华鼎矿业、博源实地的控股权。本人
                      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起,赔偿上市公司因本人及相关企
                      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关于同业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 2014
内蒙古博源                                                                               正常履行
             竞争、关 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      年 09 长期
控股集团有                                                                               中
             联交易、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 月 2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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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资金占用 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上市       日
             方面的承 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
             诺       上市公司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及相关
                      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1、若发生关联交易的,均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及
                      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
                      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
                      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
                      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
                      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
                      于(如上市公司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上
             关于同业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
             竞争、关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将保证 2014
             联交易、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相       年 09          正常履行
戴连荣                                                                               长期
             资金占用 关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 月 22              中
             方面的承 关联交易:1、若发生关联交易的,均严格履行上市公司 日
             诺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
                      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
                      等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
                      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
                      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保证远兴能源人员
                      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
                      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
                      司、企业。(2)保证远兴能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2014
内蒙古博源            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远
                                                                             年 09          正常履行
控股集团有   其他承诺 兴能源工作、并在远兴能源领取薪酬,不在本人下属其他             长期
                                                                             月 22          中
限公司                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
                                                                             日
                      在本人下属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中领薪。(3)保证本人推荐
                      出任远兴能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
                      法程序进行,本人不干预远兴能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
                      的人事任免决定。2、财务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设置独

                                                                                                       1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远兴
                    能源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
                    司、企业不干涉远兴能源的资金使用、调度。(3)保证远
                    兴能源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
                    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远兴能源依法
                    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依
                    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
                    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与本人下属其
                    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
                    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
                    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人不会超越远兴能源董事会、股东
                    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远兴能源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远
                    兴能源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4、
                    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
                    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控制
                    之下,并为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
                    证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远兴能源资
                    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拥
                    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拥
                    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
                    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
                    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本人及本人下属
                    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
                    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远兴能
                    源及其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
                    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远兴能源资金、资产的行为。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
                    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远兴能源的重大决策
                    事项,影响远兴能源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
                    立性。本承诺在本人作为远兴能源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远兴能
                    源造成经济损失,本人将向远兴能源进行赔偿。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保证远兴能源人员
                    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
                    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 2014
                    公司、企业。(2)保证远兴能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年 09          正常履行
戴连荣   其他承诺                                                               长期
                    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 月 22           中
                    远兴能源工作、并在远兴能源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 日
                    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中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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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薪。(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远兴能源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远
                                    兴能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财务
                                    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
                                    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远兴能源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
                                    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远兴能源
                                    的资金使用、调度。(3)保证远兴能源保持自己独立的银
                                    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
                                    个银行账户。(4)保证远兴能源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
                                    独立(1)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机构
                                    完全分开;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
                                    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远兴能源及
                                    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远兴能源董事
                                    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远兴能源的决策和经营。(3)
                                    保证远兴能源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
                                    权。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资
                                    产的独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
                                    用远兴能源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
                                    证远兴能源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
                                    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
                                    节不依赖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
                                    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远兴能源及
                                    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
                                    尽可能减少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
                                    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远
                                    兴能源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
                                    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
                                    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
                                    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
                                    式,干预远兴能源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远兴能源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
                                    远兴能源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
                                    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远兴能源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
                                    将向远兴能源进行赔偿。

             内蒙古博源                                                                   2016
首次公开发                                                                                             正常履行
             控股集团有    其他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年 01 长期
行或再融资                                                                                             中
             限公司;戴连                                                                  月 08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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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所作承诺 荣                                                                                  日

                                                                                               2016
             内蒙古博源                本次认购的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
                            股份限售                                                           年 09            正常履行
             控股集团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也不由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              3年
                            承诺                                                               月 29            中
             限公司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

             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汇安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中融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中信建                                                                       2016
                                       本次认购的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
             投基金管理     股份限售                                                           年 09            正常履行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也不由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年
             有限公司;金    承诺                                                               月 29            中
                                       回购该部分股份。
             元顺安基金                                                                        日
             管理有限公
             司;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股权激励承
诺

                                                                                               2015
             内蒙古博源                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承诺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已履行完
             控股集团有     其他承诺 年 6 月 30 日(即本次增持后的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             6 个月
                                                                                               月 31            毕
             限公司                    减持本次增持的远兴能源股票 3,992,913 股。
                                                                                               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
             贺占海;丁喜               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正常履行
其他对公司 梅;梁润彪;杨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
                                                                                                                中,杨红
中小股东所 红星;贾栓;吴                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2016             星、付永
作承诺       爱国;白颐;孙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年 01            礼、赵云已
             燕红;张振华; 其他承诺 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                   长期
                                                                                               月 08            不在公司
             郝占标;纪玉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
                                                                                               日               担任董事
             虎;付永礼;董              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或高管职
             龙;刘义;赵国              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务。
             智;赵云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
                                       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1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期末投
                                                                                              计提减
                                    衍生品                                                                      资金额
衍生品投                  衍生品                                             报告期 报告期 值准备                        报告期
            关联 是否关             投资初 起始日 终止日 期初投                                        期末投 占公司
资操作方                  投资类                                             内购入 内售出     金额                      实际损
            关系 联交易             始投资           期        期   资金额                             资金额 报告期
     名称                      型                                            金额     金额     (如                      益金额
                                     金额                                                                       末净资
                                                                                               有)
                                                                                                                产比例

内蒙古博
            控股                                2016 年 2016 年
源联合化                  甲醇期
            子公 否                         0 01 月 01 09 月 30          0   135.41   205.3                 0    0.00%    69.89
工有限公                  货
            司                                  日        日
司

合计                                        0        --        --        0   135.41   205.3                 0    0.00%    69.89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
                                    2016 年 06 月 01 日
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
期(如有)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
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期末持仓数量 0 吨,公司套期保值实行现货销售的同时期货合约对冲了结,不存在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险敞口,无衍生品持仓风险。
风险、法律风险等)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
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
                                    无
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
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
                                    无
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


                                                                                                                              1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 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已就参与期货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期货业务管
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理制度》;3、公司期货交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甲醇、动力煤产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贺占海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