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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683,证
券简称:远兴能源)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 日、7 月 20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
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进
行增资事项,预计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正处于筹划、磋商阶段,
尚未确定方案,亦未签署任何协议,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
    6.2021 年 7 月 19 日,丁喜梅女士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违规减
持公司股份 350,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董事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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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喜梅女士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38)中,对 2021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该次披露的 2021 年半
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公司未公开的 2021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向
第三方提供。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
异。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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