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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05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1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次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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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
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9:00-11:30,14:30-17:00。
    (四)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祥、王养浩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在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该议案组的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该议案组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4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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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
 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
 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

 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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