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15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
务开展需要,公司对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前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主要包括公司与吉林亚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华基金”)和公司其他关联法人之间开展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
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
况如下: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回避表决,未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洪东先生、项前先生回避表决,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
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
项表决,亚泰集团、吉林信托等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
东在回避表决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
理、金融产品代销、研究咨询、财务顾问等
由于具体业务 1,966.07
证券和金融服务及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 参照市场费率
规模难以预
证券和金融服务 取得存款利息产生的收入。 和行业惯例,经
计,以实际发
公平协商确定。
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等证券和金融
0.32
服务产生的支出。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
由于具体业务
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
规模难以预
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或 10.30
计,以实际发
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
参照市场价格 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或市场费率,经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 公平协商确定。
由于具体业务
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
规模难以预
益类及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 -
计,以实际发
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
生数计算。
现金流出总额。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
管理、金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席位、研
究咨询、财务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及在 由于具体业 588.55
参照市场费率和
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存款利息产生的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行业惯例,经公
收入。 预计,以实际
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等证券和金融
-
服务产生的支出。
2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由于具体业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务规模难以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 77,956.20
预计,以实际
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
参照市场价格或 发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市场费率,经公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平协商确定。 由于具体业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务规模难以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 89,987.51
预计,以实际
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发生数计算。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由于具体业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席 参照市场费率和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位、研究咨询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 行业惯例,经公 872.82
预计,以实际
入。 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由于具体业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务规模难以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 -
预计,以实际
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
参照市场价格或 发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 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市场费率,经公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平协商确定。 由于具体业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务规模难以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 -
预计,以实际
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发生数计算。
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
管理、金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席位、研
由于具体业 -
究咨询等证券和金融服务及在关联方开立 参照市场费率和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银行账户取得存款利息产生的收入。 行业惯例,经公
预计,以实际
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等证券和金融
-
服务产生的支出。
3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由于具体业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务规模难以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 -
预计,以实际
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
发生数计算。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参照市场价格或
证券和金融产品
市场费率,经公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平协商确定。
由于具体业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务规模难以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 -
预计,以实际
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发生数计算。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三)上一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 年度 实际发生额占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上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万元) (%)
证券和金融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86.69 1.39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1,275.29 20.02
得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向关联方提供研究咨询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 283.02 1.20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
向关联方支付网银手续费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0.62 0.00
发生的支出。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代销金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产品服务发生的手续费支 0.09 0.00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出。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35.79 0.03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 向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4.90 7.19
有限公司 提供综合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83.47 0.87
销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宝鼎投资股份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0.73 0.00
有限公司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4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龙创控股有限公司 1.73 0.00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产业开发区科创投 0.07 0.00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资有限公司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0.18 0.00
任公司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844.50 3.26
得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研究咨询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98.11 0.84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735.66 4.83
股份有限公司 得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0.10 0.00
公司 销服务产生的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销、出租交易席位、研究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52.31 1.59
公司 咨询等证券和金融服务取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得收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61.01 1.68
有限公司 销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金融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出 20,800.00 0.02
有限公司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总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 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022.06 0.00
任公司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产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21,924.60 0.13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产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38,970.22 0.14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产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5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3,367.09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产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16,291.14 0.12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产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7.26 0.54
利息。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金融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出 1,296.00 0.00
公司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总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51,988.23 0.05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产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支付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40.45 0.14
利息。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注:1.以上交易事项均为经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4)。
2.以上交易事项在 2021 年度的预计金额均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无固定的获批额度,亦
不存在超过获批额度开展交易情况。
3.上表中个别项目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在计算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时按保留两位小数取
值为 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亚泰集团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32.49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主要经营范围:建材、房地产开发、煤炭批发经营、药品生产及经营(以上
各项由取得经营资格的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经营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亚泰集团总资产
6
5,694,637.51万元,净资产1,465,983.15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598,023.04万元,净利润3,175.6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亚泰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0.81%股份,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
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1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
(二)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亚泰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
能力。
(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吉林信托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97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主要经营范围:(本外币)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
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
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
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
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吉林信托总资产
666,500.35 万 元 , 净 资 产 364,929.23 万 元 ; 2021 年 前 三 季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4,689.81万元,净利润362.5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信托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本公司11.80%股份,吉林信托及其关
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3条第二款
第(三)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
7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信托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
能力。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银华基金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亿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
655,844.15万元,净资产366,789.4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8,557.85
万元,净利润92,229.5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18.90%股份,公司董事长李
福春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1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银华基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
能力。
(四)其他关联法人情况
其他关联法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担任董事(不含
同为双方独立董事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除前述
关系外,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证券及金融服务
8
证券和金融服务交易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
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服务、出租交易席位、
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银行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存款服务、研究咨询服务、财务
顾问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等,经公平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等。上述各项证
券及金融产品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公平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
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
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
开展,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2年及2023年1月1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
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公允的价
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9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
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及2023年1月1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制度》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
或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
形。
2.董事会对《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