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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
不变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0,452,91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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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
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97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106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泓妤、张嘉展
       咨询电话:0431-85096807、0431-81333053
       传真电话:0431-85096816
       七、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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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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