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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司独
立董事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对公司累计和 2022 年上半年对外
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与核
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一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转移公
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
到本报告期的资金占用事项。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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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与核查,现针对相关情况进行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上半年公司担保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子公司、股
东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 3 亿元净资本的担保承诺已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和报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并于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持
续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无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审批权限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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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史际春 李东方 崔军 汪文生 任冲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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