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4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30 日 0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3 层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元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845,381,4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3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41,299,7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97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081,7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邹
盛武先生及王士龙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 收购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 65%股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5,374,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4,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1%;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本次股东大会同意
公司收购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 65%股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王士龙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