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及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01-01-11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及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于1997年10月6日在汕头市建安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10名董事及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转让公司有关开发项目及物业的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电解铜生产项目的决议。
三、审议同意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宏业分支机构,开展境外融资及国际贸易业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增资配股预案。
五、决定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1997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汕头市东厦路与中山路交界处建安大厦11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取消粤东超硬材料综合市场投资计划预案;
2.审议公司投资电解铜项目的提案;
3.审议公司1998年增资配股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1996年12月30日的总股本5350万股为基数,按照10∶3比例配股(若以1996年送红股后的股本总额6955万股为基数,则按照10∶2.3077比例配股)。本 次拟配股总额为1605万股,其中向法人股配售900万股,向内部职工股 东配售3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配售405万股。配股价格浮动幅度为人民币7元—10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项 目。配股有效期至1998年6月30日止。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7年11月4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 东。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被 委托出席的还须有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 信、股东帐户卡于1997年11月5日至7日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公司电话:(0754)8896924传真:(0754)8897377
4.公司地址:汕头市天山路宏业大厦六楼
5.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10月8日
授权委托书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
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