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199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情2001-01-11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199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情况及                             
                 召开第八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1998年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2月17日在汕头市建安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  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承通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199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预案,内容如下:
    1997年度公司共实现税后利润26,495,770.81元,提取10%的法  定公积金共2,649,577.08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共1,324,788.54元,1997年度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22,521,405.19元,加上1996年度未分配利润22,971,390.69元,减去1997年已分配1996年度利润
16,050,000.00元,1997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442,795.88元。与会董事一致决定拟以1997年度末总股本6955万股为基数,以1997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4股,累计送出27,820,0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1,622,795.88元结转1998年度分配。公司1997年度末资本公积金为135,604,513.02元,公司拟以1997年度末总股本6955万股为基数,以199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累计送  出13,910,000.00元。以上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  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及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5.审议通过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6.审议同意将公司下属全资企业汕头市工程技术开发服务公司转让给汕头市测试技术研究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做好工程技术开发服务公司的评估作价及具体的转让工作。同时取消1996年度募股资金计划对该公司相关的测试项目投资额共450万元的投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批准。
    7.根据公司总经理曹岱同志的提名,审议同意聘任郑志雄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1998年2月17日至2001年2月16日;
    8.审议同意成立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业铜业有限公司,开展电解铜深加工业务;
    9.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配股所筹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即将公司1998年配股所筹资金运用于公司电解铜、电解铜深加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10.审议同意将公司会计政策中的存货领用或发出由先进先出法变  更为加权平均法;
    11.审议续聘汕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1998年度的会计报表审计及  财务咨询单位。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12.审议通过《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授  权公司总经理颁发实施;
    13.审议决定召开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1998年4月6日(星期一)上午9时正。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汕头市天山路宏业大厦七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199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199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7年财务决算及1998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审议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7.审议转让工程技术开发服务公司及取消相应的测试项目投资的方案;
    8.审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案;
    9.审议1998年实施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方案;
    10.审议公司朱灶标监事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提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8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
    (五)出席会议股东须知:
    1.社会公众股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被  委托出席的还须提供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股东于1998年4月3日至4日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法办理登记手续。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杨树新
    4.联系电话:(0754)8898511
    公司传真:(0754)88973778895480
    5.公司地址:汕头市天山路宏业大厦六楼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