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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4-22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星期五)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公司“产融结合、双轮驱动”
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
元(¥1,500,000,000)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
(¥1,500,000,000)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即自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9 年 7 月 2 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公司“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升自有资
金的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保公司经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原有证券投资审批额度之
外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1,500,000,000)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级别以下的银行理财产品,单
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
限为自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
施有关事项。
    1、委托理财目的

                                      1
    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1,500,000,000)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级别以下的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
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之外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中等风险级别以下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
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
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合理安排委托理财投资事宜,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障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2、公司投资部门及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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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日
常资金运作,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增
加公司收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伍亿元(¥1,500,000,000)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级别以下的银行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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