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诉讼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5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7 月 20 日,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
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原
告甘培福诉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同创嘉业的《起诉状》。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甘培福
住址:甘肃省永登县秦川镇保家窑村 7 社 382 号
被告: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岩 董事长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 555 号
被告: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德根 董事长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52-156 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四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9,275,118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四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利息共计 815,759.51 元(自 2015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至 2017 年 5 月 25 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四建支付自 2017 年 5 月 26 日起至实际付清拖欠工程款期
间的利息;
4、请求判令被告同创嘉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三、本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故公司暂时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判断。公司将根
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