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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太:关于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公告2017-08-28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57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杨伟元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杨伟元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杨伟元先生简历

    杨伟元,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兰州商学院,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4 年—2006 年,任职于兰州三英公司任会

计岗;2006 年 4 月—2008 年 6 月,任职于乾元丰路桥有限公司任财

务部经理;2008 年 7 月-2011 年 6 月,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任武威

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7 月-2017 年 1 月任职于金岛集团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 年 8 月任职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杨伟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伟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伟元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和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