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关于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公告2017-08-28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57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杨伟元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杨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杨伟元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杨伟元先生简历
杨伟元,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兰州商学院,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4 年—2006 年,任职于兰州三英公司任会
计岗;2006 年 4 月—2008 年 6 月,任职于乾元丰路桥有限公司任财
务部经理;2008 年 7 月-2011 年 6 月,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任武威
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7 月-2017 年 1 月任职于金岛集团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 年 8 月任职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杨伟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伟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伟元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和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