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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太: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3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 10 月 20 日第七

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

行期限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承诺履

行期限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

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

供 201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认同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同意续聘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本项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方文彬、马建兵、张金辉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