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2017-10-23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7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太工贸”)发来的《承诺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二、原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1)2010年4月20日亚太工贸承诺:“你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
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经计提减值准备7000万元并追溯
调整后2009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3000万元。鉴于该公司在原海南
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期正常经营已停止多日,无法
向你公司提供正确及时的财务数据,你公司正在通过有关手段向相关
人员追查,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预计可收回3000万元。经我公司董事
会商议决定:积极协助你公司向有关责任人追讨属于你公司的相关资
产;如日后确实无法追回时,协助你公司处置该项投资,并保证对你
公司追偿、变现处理后达不到3000万元的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
或资产的形式,全额补偿给你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鉴于公司目前对蓝景丽家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仍
在追偿过程中,尚未实现变现处理,故亚太工贸不存在应予补偿的现
实义务(详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对相关事项
的补偿承诺是否存在应予补偿的现时义务专项核查报告》)。
(2)2010年4月20日亚太工贸承诺:“你公司持有内蒙古通辽市
无形资产(通辽市珠日河牧场乌尼格歹分场,面积:9,288,975.50
平方米),截止2009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为
12,780,401.68元。在原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
期已无法提供任何经济利益流入,你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认为未
来如果需要处置上述资产预计可收回的金额可覆盖上述无形资产的
帐面价值。我公司作为你公司主要股东,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决定:积
极协助你公司处置该项资产;如在变现处理后,达不到12,780,401.68
元的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或资产的形式,全额补偿给你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鉴于目前通辽土地的土地证载明事项与公司现使
用名称不符,无法进行转让,故亚太工贸不存在应予补偿的现实义务
(详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对相关事项的补偿
承诺是否存在应予补偿的现时义务专项核查报告》)。
三、变更承诺事项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所
做出的上述承诺不符合上述监管要求,需对承诺履行期限进行明确。
四、变更后的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为:“亚太工贸所做出的上述承诺不符合上述监管要求,
但因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障碍,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亚太工贸将
履行承诺的期限加以明确,现决定将上述两项承诺履约截止时间变更
为2021年10月15 日。若亚太工贸无法或预计无法在履约日期到期前
完成前述承诺的履行,将分别以现金3000万元、12,780,401.68元或
等价资产替代前述承诺补偿给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金
或等价资产的补偿工作应当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
五、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本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亚太工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和
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变更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承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变更承诺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承诺的董事
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承
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