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7-11-2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8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1 月 22
日、2017 年 11 月 23 日)累计偏离 12.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中 13.3.8 条的
规定,公司认为公司前期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13.3.1 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并已及时对外公告,特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经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询征核实:截止目前,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6、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 公 司 在 此 郑 重 提 示 :《 中 国 证 券 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