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2019-06-06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 102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问询函
问题 3 之 “年报显示,除上述进入执行阶段尚未清偿的债务及逾期银
行贷款外,你公司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合计金额达 3708.29 万元,‘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显
示,你公司本期实际支付的担保损失冲抵所得税费用 269.00 万元,
截止 2018 年末你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为 280.99 万元。请结
合内生现金流能力、外部融资能力等详细分析说明你公司相关短期债
务的偿还安排、偿债资金来源以及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公司债务偿还安排和资金来源主要是公
司现存商铺、车位销售回款及已售房产尾款的回收,但以上措施存在
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公司目前内生现金流不足、外部融资受限,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相关短期债务的偿还安排、
偿债资金来源以及短期偿债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于 2019 年 6 月 3 日作出给予
公司资金支持的承诺,若该承诺能够及时有效履行,则公司短期偿债
能力将会得到有效改善。
独立董事:张金辉 马建兵 陈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