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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第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第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通过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二、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三、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张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次提名合法、有效;
       2、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张发先生个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3、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张发先生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提名李张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张金辉     马建兵   陈芳平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