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张金辉 陈芳平 李张发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