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天热电”)之独立董事,对惠天热电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主业经营与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所涉民生供暖主业的三修质量;体现了关联方 沈阳地铁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1 (此页无正文,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 字): 范存艳 、梁杰 、李卓 2021 年 6 月 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