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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7 名,实际

参加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控股子公司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相关优先

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务”)系公司控股子

公司,注册资本 2,8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新华印务 51%的股权,

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二印”)持有 24.5%股权,

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彩美术”)持有 24.5%股

权。

    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新华印务拟引进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1-
(以下简称“盛通股份”)作为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及新

华二印、金彩美术将放弃上述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新华印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029.50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143.22 万元;净资产为 2886.28 万元。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中联评报字[2019]A-0095 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1 月 30 日),新华印务经评估的净资产价格为 2,886.42 万元。

    盛通股份将以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两种方式进行增资,其中货币

增资 1,933.32 万元,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9]A-0094 号《评估报告》,

盛通股份增资设备经评估的资产价格为 839.91 万元,合计增资

2,773.23 万元,其中 2,690.2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3.03 万元计入新

华印务资本公积。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428.00            26.01
         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               686.00            12.495
       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               686.00            12.49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690.20            49.00
               合计                          5,490.20            100.00

    本次增 资扩 股后 ,新 华印 务注 册资 本由 2,800 万 元增 加至

5,490.20 万元。盛通股份取得新华印务增资后 49%的股权,公司持有

新华印务股权的比例将从 51%下降至 26.01%。公司将通过与新华二印

和金彩美术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确保公司仍为新华印务控股股东,

新华印务仍将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需经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登记备案

后生效。

    二、公司与新华二印、金彩美术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拟引进战略投

资者,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428.00            26.01
   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                 686.00            12.495
 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                 686.00            12.49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690.20            49.00
               合计                      5,490.20            100.00

    公司将与新华二印和金彩美术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三方同意今

后作为新华印务股东期间,在行使全部表决权时,以公司的意见为准,

新华二印和金彩美术分别将所持有的新华印务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

排他、无偿委托给公司行使。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实际上合计持有新华印务增资扩股后51%

的表决权,从而确保公司新华印务控股股东的地位。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涉及本次委托事项的关联董事张云峰先生、

韩铁梅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3-
    三、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与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签订《委

托印刷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新华印务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出版集团”)为履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于2018年2

月份设立的逐步承接出版集团原有相关印刷业务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华印务将与出版集团下属企业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2019年委托给新华印务印刷业务额度约为人民币

123万元。课本计价系参考国家核定标准,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

定,一般图书将根据图书印数、印张、装订等生产加工要求,由双方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执行。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将参照上述标

准向新华印务下发委托印刷订单,具体金额按照每次的订单金额确认。

本次签订的《委托印刷合作协议》,将对提高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打

造上市公司出版物印刷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云峰先生、韩铁

梅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四、审议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有限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4-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勃洋先生,男,44 岁,中共党员。

    (一) 教育背景 1998 年 7 月,南开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

业本科毕业,文学学士。2001 年 7 月,南开大学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

专业毕业,文学硕士。出版行业编审职称。

    (二) 工作简历     历任天津教育出版社编辑、总编室主任、社

长助理、副总编辑;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新闻出版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百花文艺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总编辑,现任天津滨海能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

印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拟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 无

    (四)李勃洋先生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

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会议日,李勃洋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 李勃洋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

实,李勃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 李勃洋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

职条件。

                               -6-
   魏伟先生      男,47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大本学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

   (二)工作简历 历任天津出版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进出口部

副经理、进出口一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

司综合部副部长、法务部部长。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羲和拍卖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

   拟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 无

   (四)魏伟先生在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担任

董事职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会议日,魏伟先生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魏伟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

实,魏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魏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

条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