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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炼石有色: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5-05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4-015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股东张政先生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向董
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经审查,同意将其列入会议议程。本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在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七人,
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政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核了公司股东张政先生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增
加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三、审核了公司股东张政先生提交的《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提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
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上述两项股东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
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两项提案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