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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炼石有色: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8-16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重组时签署的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没有向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情形。公司《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关于为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相关资料,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陕西炼石
矿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获得
必要的资金支持。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担保事项的
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七届二十九次会议作出的关
于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梁定邦                    殷仲民                   张俊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