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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童锦治)2019-04-2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了 2018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一年的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年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14 次,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或
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年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年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至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

    三、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要求公司提供
相关资料并进行仔细审查,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工
作。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未对公司提交的
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站在独立的立场,本人
对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内控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在内的董事会各
项议案提出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中分别
担任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30 日,对关于公司挂牌转让部分房屋资产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8 年 3 月 30 日,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挂
牌转让信息大厦部分房屋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 26 日,对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和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
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4、2018 年 4 月 3 日,对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和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16 日,对关于续聘二〇一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
审核意见。

    6、2018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二〇
一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募集资金二〇一七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及二〇一八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第四季度及二〇一八
年第一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全面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
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关于深圳
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6 日,对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提名曾挺毅先
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8、2018 年 8 月 20 日,对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9、2018 年 9 月 14 日,对关于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二〇
一八年度公司为拟收购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0、2018 年 9 月 21 日,对关于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二〇
一八年度公司为拟收购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0 月 12 日,对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12、2018 年 10 月 19 日,对关于子公司挂牌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3、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4、2018 年 11 月 29 日,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5、2018 年 12 月 11 日,对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6、2018 年 12 月 14 日,对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议案、关
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会议对关于确认公司部分高管二〇一七年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全面修
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对二〇一七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管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核实意见等议
案进行审议。
    2、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共出席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 2017 年年报审计
工作进行进场前沟通,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内控是否有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等方面
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衍生品、理财、委托贷款等事项进行审议,此外还审
议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内审工作总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财务资助、
衍生品交易、黄金租赁、会计政策变更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持续跟踪公司内部控制的工作情况,并督促公司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共出席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议案。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活
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
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
况,及时跟踪薄弱环节整改问题。2018 年,本人对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项目扩产、订单及用工情况,对公司光电业务片的发展战
略提出建议。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18 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担保、资产评估、投资进度等事项主动了解,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依据和资料。本人保持与经营层沟通,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协助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控体系;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定期报告的合规披露及内控体系
的建设整改;保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关注,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核查与监督,
力争运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关注和了解公司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童锦治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