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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
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包括 2022 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折合人民币 11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240,000 万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350,000
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
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分
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此项议案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同意公司与厦门国贸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为
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
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 36 亿元。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郭聪明先生、曾
挺毅先生、林瑞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 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