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9-07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8 日 15:00-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 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贤水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34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1,777,062,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025,430 股, 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9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1,626,037,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2,621,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出席或列席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12,4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471,0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12,4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471,0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12,4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3 同意 442,471,0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12,4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471,0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4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六)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12,4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471,0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5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12,4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471,0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12,4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6 同意 442,471,0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重要管理人员方百平离职,根据《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情况将取消其剩余部分股权激励计划资格。因此,公司决定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方百平先生未达到第一期第四个解锁期和第二期第二、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分别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7.5 万股、50.4 万股,即共 67.9 万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67.9 万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 2,307,794,106 元人民币减至 2,307,115,106 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8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2 《发行规模》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9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4 《债券期限》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5 《债券利率》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7 《转股期限》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11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0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2 11.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1 《赎回条款》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2 《回售条款》 具体表决结果: 13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1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15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8 《募集资金存管》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16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19 《担保事项》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11.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18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19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2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76,987,7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21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为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重要参与 方。因此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本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42,546,3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 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野、竺艳; 22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