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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5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20 年度董事会
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暨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2021 年 5 月 11
日 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1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 3 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 1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 6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2
           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
           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1 《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
         纸货贸易的议案》
              11.02 《关于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各类投融资、
         各类衍生品等业务的议案》
              11.03《关于向逸盛新材料提供醋酸产品的议案》
    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12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8、议案 11 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议案 9、10、12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4)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1 为关联交易。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议案 12 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20 年度董
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
    4.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 2020 年度业绩承
  9.00                                                                   √
           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
 10.00                                                                  √
           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11.00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数:(3)
           《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
 11.01                                                                  √
           等纸货贸易的议案》

           《关于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各类投融
 11.02                                                                  √
           资、各类衍生品等业务的议案》

 11.03     《关于向逸盛新材料提供醋酸产品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4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
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
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咨询: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莎莎;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20 年度董事会决
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1 年             月       日——2021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备注
提案编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7.00                                                        √
           的议案》
 8.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
 9.00                                                        √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

                                             8
                                                       备注
提案编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10.00                                                   √
         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11.00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
 11.01                                                  √
         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贸易的议案》
         《关于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
 11.02                                                  √
         信、各类投融资、各类衍生品等业务的议案》
 11.03   《关于向逸盛新材料提供醋酸产品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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