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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8-04-2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彭兆丰                  董事                    工作原因                 刘贞锁

王竹民                  董事                    工作原因                 王新东




     公司负责人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常广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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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033,954,833.34        28,320,383,467.54                     -1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2,878,986.42          649,296,986.39                      -4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71,909,759.52          649,175,857.15                      -42.7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29,868,740.08         4,792,675,932.69                     -11.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                    0.061                     -42.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                    0.061                     -42.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1.43%                      -0.5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2,252,464,841.51       190,147,934,148.97                      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6,193,249,876.13        45,826,911,512.15                      0.8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18,089.9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1,677.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2,441.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8,098.99

合计                                                                    969,226.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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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7,74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邯郸钢铁集团有
                 国有法人           39.73%      4,218,763,010                  0                              0
限责任公司

唐山钢铁集团有
                 国有法人           17.45%      1,853,409,753                  0                              0
限责任公司

承德钢铁集团有
                 国有法人            4.07%        432,063,701                  0                              0
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
                 国家                1.83%        194,404,191                  0                              0
份有限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矿
                 国有法人            0.87%         91,970,260                  0                              0
业有限公司

秦皇岛宏兴钢铁
                 其他                0.29%         30,459,000                  0
有限公司

耿建明           境内自然人          0.24%         25,681,730                  0

国海证券股份有
                 其他                0.21%         22,502,194                  0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20%         21,645,799                  0
零七组合

李国连           境内自然人          0.16%         17,505,387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18,763,010 人民币普通股     4,218,763,010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53,409,753 人民币普通股     1,853,409,753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32,063,701 人民币普通股         432,063,70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94,404,191 人民币普通股         194,404,191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91,970,260 人民币普通股          91,970,260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                                               30,459,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459,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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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建明                                                                25,681,730 人民币普通股        25,681,73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02,194 人民币普通股        22,502,194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21,645,799 人民币普通股        21,645,799

李国连                                                                17,505,387 人民币普通股        17,505,387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系唐山钢铁集
说明                             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付税费较年初减少72.73%,主要原因是上交了公司实现的税费;
(2)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74.62%,主要原因是偿还了到期的融资项目;
(3)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6.35%;主要原因是受环保限产等政策影响,不仅导致产品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而且使产品
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0.52%,主要原因是公司减少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本投入;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9.07%,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了融资贷款,减少了融资规模。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    河钢集团有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立即启动竞争性业务与 2010 年 01 长期         履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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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承诺   限公司       资产注入工作,把现有竞争性业务与资产在合适的 月 20 日
                        市场时机以合理价格及合法方式全部注入存续公
                        司。 具体安排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
                        后一年内注入上市公司,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
                        司和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换股吸收合
                        并完成后三年内注入上市公司。自相关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除已有同业竞争情况之外,河北钢铁集团
                        及河北钢铁集团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主动实施任何
                        行为或采取任何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
                        合营、联营、协议等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取得
                        与存续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或资产,从事对存续公
                        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河北钢铁集团和河北钢铁
                        集团控制的企业获得与存续公司可能产生竞争的
                        新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河北钢铁集团将立
                        即通知存续公司,优先提供给存续公司选择,并尽
                        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存续公司
                        的条件。如未能按照以上安排将现有竞争性业务与
                        资产按时注入存续公司,河北钢铁集团将与存续公
                        司平等协商并履行各自内部审议程序后,签订协
                        议,通过委托管理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将未按时
                        注入存续公司的竞争性业务与资产交由存续公司
                        独立管理,直至河北钢铁集团将相关业务与资产注
                        入存续公司。

                        关于土地房产事项的承诺 : 1、河北省人民政府已
                        于 2008 年 8 月 22 日批复河北钢铁集团为河北省国
                        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按照国家及河北省土地资产
                        处置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参考近期河北省其他国有
                        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相关经验,河北钢铁集团拟在完
                        善集团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确权手续后,向河北省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申请办理土地授权经营。河北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关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河钢集团有   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 2010 年 01
                                                                                  长期      履行
           限公司       国资字[2009]151 号),对河北钢铁集团申请并加快 月 20 日
                        办理土地授权经营予以支持。河北钢铁集团将加快
                        对包括邯钢集团在内的集团现存土地权属情况统
                        一清查, 并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加快和河
                        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推进土地授权经营
                        处置的审批,完善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手续。
                        2、河北钢铁集团将督促并协助邯钢集团在本次换
                        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完善其租赁给邯郸钢铁
                        的全部土地权属;督促并协助存续公司在本次换股
                        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办理完毕承德钒钛未办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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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的出让土地使用证;督促并协助存续公司在本
                                  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办理完毕邯郸钢铁
                                  和承德钒钛未办证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如存续公
                                  司办理土地和房屋权证存在资金不足,河北钢铁集
                                  团及下属企业将在履行双方内部审议程序后通过
                                  合法方式向存续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用于办
                                  理土地和房屋权证。3、在土地和房屋以面积计算
                                  的权属完善率均达到 90%之前,河北钢铁集团及下
                                  属企业将不通过交易系统向河北钢铁集团及下属
                                  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所持有的存续公司股
                                  份 (因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重组导致
                                  的转让除外)。4、河北钢铁集团保证存续公司在权
                                  属完善之前继续有效占有并使用土地和房屋,并且
                                  不会因此增加使用成本或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如
                                  因土地和房屋权证未能及时办理导致存续公司不
                                  能继续使用或不能继续以现有方式使用土地和房
                                  屋,河北钢铁集团承诺及时、全额补偿存续公司因
                                  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任何民事、
                                  行政及刑事上的各种法律责任导致的全部经济损
                                  失。

                                  邯钢集团就邯宝公司土地房产事项作出承诺:(1)
                                  邯钢集团将继续坚持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立场,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有关房地产事项,保
                                  证河北钢铁和投资者利益不受到损害。(2)邯钢集
                                  团承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继续采取有效措施
首次公开发
              邯钢集团有          解决有关房地产事项,并保证邯宝公司在相关事项 2010 年 06
行或再融资                                                                                   长期    履行
              限公司              解决之前有效行使相关土地和房产的所有权或使      月 27 日
时所作承诺
                                  用权,并且不会因此增加成本或受到实质性不利影
                                  响。(3)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若邯宝公司因房地
                                  产有关事项而遭受任何损失,邯钢集团承诺将赔偿
                                  邯宝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确保河北钢
                                  铁及其中小投资者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不适用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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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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