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京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1-2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
向商业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为中科鼎实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融资提供担保;
    2、公司为中科鼎实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融资提供担保;
    3、公司为中科鼎实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为中科鼎实融资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
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及股东利益。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了相应
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我们认为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应担保
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其持股比例较低,且审批流程和时间较长,不能满
足本次融资的时间要求而做出的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
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方清、聂兴凯、朱江
                                                        2020 年 1 月 20 日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陈方清                             聂兴凯




        朱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