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变更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 B 座四层)
4、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绍增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47,020,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3.6685%。无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0,429,1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9494%。无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为京蓝沐禾(丘北)节水灌溉有限
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质押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03,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12,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2%;反
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
司以应收账款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03,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12,1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0%;反
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瑶瑶、刘冬燕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