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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7-0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00071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杨志茂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通讯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

城S3栋19楼01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2年7月1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已签署了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
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锦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龙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杨志茂
本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新世纪公司、本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锦龙股份向朱凤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票 / 本 次 发 行/ 本 次   指
                               32.1288亿元的行为
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姓名:杨志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06************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S3栋19
楼01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19384674B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4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
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询),
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世纪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5
    杨志茂                     朱凤廉


             80%               20%


             东莞市裕和实业有限公司                 杨志茂                  朱凤廉


                                 70%                24%            6%


                                        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0%                        70%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杨梅英            女    董事长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董事
 禤振生            男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总经理
                          董事
 杨天舒            女   副总经理         中国        广东东莞                  无
                        财务总监
 曾坤林            男     监事           中国        广东东莞                  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上市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公司兼职情况:
  姓名                               公司名称                                 职务

 杨梅英                                 无                                     无

 禤振生                 环球实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杨天舒                              锦龙股份                              监事会主席

                                                                              董事
                                     锦龙股份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曾坤林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6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
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为降低锦龙股份对外负债和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以更
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并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
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锦龙股份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
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锦龙股份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4亿股,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
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朱凤廉女士拟以现金全额认购锦龙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进一步增强锦龙股份资本实力,更好地支持
锦龙股份业务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朱凤廉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谋求上市公
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
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为896,000,000股,

其中新世纪公司持有25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7.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持有66,300,000股,占本次

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7.40%;朱凤廉女士持有132,110,504股,占本

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4.74%。三者合计持有448,410,504股,占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0.05%,杨志茂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

    朱凤廉女士拟以12.17元/股的价格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的

不超过264,0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32.1288亿元。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数量上限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160,000,000股,朱

凤廉女士持有396,110,50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34.15%;

新世 纪公 司 持有250,000,000 股,占本 次 发行 后公 司 股份 总 数的

21.55%;杨志茂先生持有66,3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

的5.72%。三者合计持有712,410,50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

的61.41%,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杨志茂先生保持不变外,将新增朱凤廉

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新世纪公司变更为朱凤廉女士。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锦龙股份

66,300,000股,其中质押66,3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锦龙

股份250,000,000股,其中质押250,000,000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查封或冻结等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锦龙股份股票。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
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志茂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梅英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备查文件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0712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杨志茂                                           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东 莞 市 新 世 纪 科 教 拓            东深二路 66 号天安
                                              务人注册地
                   展有限公司                            数码城 S3 栋 19 楼 01
                                                                      单元
                     增加        □     减少       √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
                     比例下降)                      有                      √    无    □
变化                                      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杨志茂: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6,30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比例:7.40%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0,000,000股
                     持股比例:27.90%


                                              14
                     杨志茂: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6,300,000 股
                     持股比例:5.7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比例:-1.68%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0,000,000 股
                     持股比例:21.55%
                     变动比例:-6.3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时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计划。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继续增持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1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志茂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梅英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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